【资讯新闻】凯盛科技超薄柔性玻璃(UTG)二期屋顶光伏电站及光伏幕墙EPCO项目招标
项目名称:凯盛科技超薄柔性玻璃(UTG)二期屋顶光伏电站及光伏幕墙EPCO项目
项目内容:屋顶光伏电站部分:①、本工程光伏电站建筑面积:屋顶可利用面积约1.6万平方米;②、建筑层数和高度:地上2层;建筑高度:18米;③、本工程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建筑使用功能:厂房;④、本项目屋顶采用单晶硅光伏组件,单块组件功率450W。
光伏幕墙部分:①、本工程光伏电站建筑面积:屋顶可利用面积约1万平方米;②、建筑层数和高度:地上2层;建筑高度:18米;③、本工程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建筑使用功能:厂房;第④条、本项目墙面采用主要墙体部分采用黑色铜铟镓硒无镀膜液无色差光伏组件,采光部分采用中空玻璃,下部采用干挂石材,顶部采用铝板封边处理。
(1)本次设计、采购、施工、运营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
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总数不超过两家,其中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一家,联合体牵头人由本项目的施工单位承担。
1)设计: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2017年1 月1日以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2)施工: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7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文件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文件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
合同履行期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施工经理资格、业绩: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所在的单位。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7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文件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文件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项目经理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
4、设计经理资格、业绩: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 1个单项合同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2017年1 月1日以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若上述资料中不能体现业绩规模、设计负责人及时间,则另行提供由业主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①、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4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本项目采用线)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2)提供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则由牵头方负责报名。招标文件费用:500元,电子档形式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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